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社工師學分班第23期

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社工學分班, 依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辦理。提供在職進修,提高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職能,並取得社工師國家考試資格。


一、依據: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: 提供在職進修,提高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職能,並取得社工師國家考試資格。
三、招生班別: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社工學分班。


四、招生對象:
1.專科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,計畫修滿45學分以上想報考社工師者。
2.高中職畢業或具同等學歷,有志從事非營利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者。
(備註:報考專技高考社工師考試者須具備專科以上學歷,學歷不足者歡迎報考本校進修部夜二專)
五、招生人數:招生人數每班為30名,若每門課招生人數不足15人時,本校有權停開並退費。


六、開設課程:
(一)授課總時數為一學分18小時,成績及格者發給成績單。
(二)本班次為學分班,不授予學位證書,該修習之學分亦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

七、報名期間: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日(四)止。

八、停課:逢颱風、豪雨、地震等不抗拒之重大天災時,依上課地點之縣(市)政府發佈通知為主,恕不另通知,所耽誤之課程,由老師於上課內自行補足或調整時間補課,彈性調整之放假日則正常上課。


九、開班日期、課程名稱、授課教師、地點及時間



十、上課地點: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(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)


十一、收費標準:每學分2,000元整,每門課總計6,000元整。每門課為3學分,社會工作實習2學分。

十二、報名繳費
(一) 收費標準:每學分(含學雜費)2,000元整。
(二) 專案減免辦法:本校現任教職員生及專任助理7折,本校現任教職員、專任助理及退休教職員之子女及配偶8折,本校畢業生8折,推廣教育舊生9折。(以上請檢附證明)
 (三) 報名及繳費方式:
1、親洽報名:備齊報名所需資料(請看第十五點)及費用,至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究發展處(信心樓1F)報名。
2、郵寄報名:備齊報名所需資料(請看第十五點)及購買郵局匯票(抬頭: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401專戶)(臺請寫繁體),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,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究發展處收,並註明姓名及報名班別(郵寄信封封面如附件二)。

十四、退費規定:依據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。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退學者,應依下列標準退費。
(一)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9成。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(二)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時,學員得選擇更換課程1次或申請辦理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
十五、報名文件:
新生依序檢附下列文件:
(一)學員報名資料表(請以正楷填寫)。
(二)正面兩吋脫帽半身照片1式1張(請在背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)。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。
(四)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。
(五)申請學分費優惠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
十六、其他事項: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4月1日(四)止。
(二)正式開班:110年4月12日(一)、110年4月6日(二)、110年4月8日(四)、110年4月9日(五) 、110年4月10日(六),課程如有異動,將另行公告。
(三)各班未達開課人數時,本校有權停開並全額退費。
(四)為確保教學品質,學員缺課時數超過授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,該門課視同未修而不予計入學分,並不得退費。
(五)每門課需舉行考試或繳交報告,由任課教師評定學期成績。
(六)本校推廣教育中心聯絡人:吳小姐,連絡電話:06-2112320(專線)。
 (七) 本校因車位有限,僅開放機車停放及少量汽車停放。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學員可免費停放機車;如需申請汽車停車位請向推廣教育中心聯絡人提出申請,並依照課程時數計費。


報名連結:https://rd.ntin.edu.tw/ntinrd/courseinfo_detail.aspx?id=612